伴随着工信部和环保部日前发布的《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一纸公文,我国机动车排放标准再次引发关注,尤其是与此次“国五”全面实施相伴的北京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(以下简称“京六”),两者截然不同的技术路线引发业界担忧,到底该怎么办?本报一直关注这个问题,2015年11月2日刊发的《排放标准升级引发工况之争多头管理下车企左右为难》,2015年12月7日刊发的《“京六”征求意见稿发布我国史上最严排放标准来了》曾就此问题做过详细报道。
巧合的是,就在《公告》发布不久,国务院办公厅便下发了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对强制性标准进行整合精简,明确提出:今年年底前提出整合精简工作结论,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,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,确需强制的提出继续有效或整合修订的建议,同时研究提出各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框架。通过废止一批、转化一批、整合一批、修订一批,逐步解决现行强制性标准存在的交叉重复矛盾、超范围制定等主要问题,为构建结构合理、规模适度、内容科学的新型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奠定基础,实现“一个市场、一条底线、一个标准”。
“一个市场、一个标准”的强制性标准整合目标,是否意味着汽车行业将有望实现全国统一的一个排放标准,地方标准从而将被整合精简?已经出台意见稿的“京六”会否纳入整合精简范围?带着这些问题,记者展开多方求证。
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部门领导表示:“按照《通知》的要求,一个市场、一个标准,除安全、环保等特殊领域外,地方强制性标准应和国家标准保持一致,一些强制性标准将被整合精简。但是,涉及到安全、环保等领域也不能一刀切,关键看地方政府怎么界定。如果地方政府认为某项强制性标准关乎环保,必须施行,也会有所保留,否则将纳入强制性标准的整合精简范畴。”也就是说,如果北京认为“京六”关乎环保,那么完全有可能按照既定计划实施。而北京之所以力排众议推行“京六”,就是认为机动车排放是构成北京市PM2.5的主要污染源。由此不难看出,“京六”似乎能跳出此次国家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的范畴。
尤其值得关注的是,按照《通知》对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的职责分工,由省级地方政府对地方标准进行整合精简,提出结论上报。这就意味着作为地方强制性标准的“京六”,其整合精简结论将由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定夺,这样的话,“京六”能否被整合精简也就不言而喻了。
那么,借助全国强制性标准的整合精简,矫正“京六”就完全没希望了吗?也不一定。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一位来自上海的委员告诉记者:“只要国家有决心也是可以做到的,关键看有关部门如何界定‘京六’的问题,北京的排放标准和国家标准不统一说不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