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报告 > 行业报告 > 沪年底前对黄标车强制报废

本市进一步加大对黄标车的淘汰力度,市交通委、市环保局、市公安局、市质监局日前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在用机动车环保治理的通告》。通告 要求,即日起对黄标车不得进行环保检测和安全技术检测,不办理辖区内的转移登记。在本市注册的国II标准及以下的汽油车、国III标准及以下的柴油车不得 委托外省市进行排气污染检测和安全技术检测。今年年底前黄标车车主逾期不办理报废手续的,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强制报废。   

今年上海将全面淘汰本市在册黄标车,基本淘汰国Ⅰ标准汽油车,大力推进其它老旧车辆淘汰。为完成这一目标,年初以来,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严厉的 淘汰措施。10月1日起黄标车全市域限行,11月1日起国III柴油货车中环以内通行时间调减至5小时,明年1月1日起在外环禁行2005年前注册的国 II标准汽油车等。   

由于黄标车均为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标准且无法修复的车辆,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,此次发布的《通告》规定,黄标车车主需于2015年12月 31日之前向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,逾期不办理的,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要 求,将黄标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和行驶证作废。黄标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有关机动车注册登记、转移登记和道路经营许可等相关业务的,应先行淘汰自有的黄标 车。在黄标车所有人未淘汰黄标车之前,暂停办理相关业务。   

市交通委强调,本市在用机动车未经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,或者经检测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的,依法不予核发安全检验合格 标志,相关车辆不得上路行驶。对违规行驶的黄标车,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收缴、强制报废,并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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